OCS适用于不作为食品消费的产品的供应链场所在最后的企业对企业交易中,通过卖方处理、制造、包装和贴标签、存储、处理和运输。人或动物。有机含量标准(OCS)不得用于支持食品声明,因为它们受国家法律管辖。
OCS适用于含有至少5%有机种植材料的产品,按不包括配件和装饰件的整个产品的百分比计算。OCS混纺产品可能含有最少5%和最多94%的认证成分(例如,含有5%有机棉/95% 棉的T恤),其余成分可以是任何材料。
OCS 100产品的认证成分最少为95%,最多为100%(例如T恤含95%有机棉/5%再生涤纶),其余成分可以是任何材料产品的单个组件可能被识别为通过OCS认证,但仅在一种方式可以完全清楚地表明只有已识别的成分包含有机成分,而不是整个产品。例如,只有鞋面是有机棉,鞋底是橡胶。
如果组织的有机种植材料投入包括有机棉,则组织应按照OCS?103 GMO 筛选有机棉,配合并进行有机棉的GMO测试。
组织和认证机构应按照OCS?103 GMO 有机棉筛选对有机棉进行GMO测试,并应按照政策规定立即向Textile Exchange报告所有发现的GMO棉花。
第一加工商或OCS认证场所应仅接受有机羊毛作为输入,如果它是非骡子或来自已停止骡子状态的农场。
可以通过以下选项之一验证已停止的mulesing状态:
? 羊毛来自一个非法或不进行混纺的国家;
? 用于证明农场的有机标准不允许骡子;
? 农场通过了负责任羊毛标准的认证。